為全面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
畜牧業健康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甘肅省級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資金)6056萬元,省農業農村廳研究制定了《2026年省級財政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資金)實施方案》并下達補助資金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2026年省級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資金)實施方案為加強2026年動物防疫及動物衛生安全監管資金使用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動物疫病防控及檢疫監測等相關工作有序、順利實施,進一步提升全省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省委農村工作會議部署和要求,圍繞2026年動物疫病防控重點工作,按照國家及我省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和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有關規定,支持各地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做好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處置工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動物疫情,病死豬專業無害化處理率不斷提高,有效保障動物疫病防疫人員的身體健康,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為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提供保障。
資金用途
(一)2026年動物防疫補助經費4726萬元
1.動物疫病防控經費1830萬元。其中:市縣1540萬元,主要用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布病等重點人畜共患病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和監測凈化與防治等工作。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250萬元,主要用于省動物疫病預防開展中心開展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和布病等重點人畜共患病免疫效果檢測評價和病原學診斷,舉辦動物疫病防治員、檢疫檢驗員等技能競賽。省
畜牧獸醫研究所、省蜂業技術推廣總站各20萬元,用于羊傳染性口膜炎等疫病流行病學調查及中蜂囊幼病等疫病防控工作。
2.動物防疫基層工作人員生物安全防護補助640萬元。主要用于基層獸醫工作人員開展動物疫病免疫、監測、控制和撲滅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等相關措施方面。
3.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實施強制免疫注射)補助經費2256萬元。主要用于全省村級動物防疫員開展強制免疫等工作的勞務補助。
(二)動物檢疫監督管理經費1180萬元
1.動物檢疫監督及調運監管經費860萬元。其中,動物檢疫監督及調運監管經費810萬元,主要用于86個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21個公路檢查站檢疫檢測和隔離觀察經費,官方獸醫實施產地檢疫和落地監管、推動提升產地檢疫申報和落地監管等工作。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50萬元,用于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官方獸醫師資等指導、檢疫證章標志管理及甘肅省動物衛生監督等信息平臺管理維護。
2.動物標識采購經費320萬元。根據農業農村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用于2026年全省出欄動物標識佩戴,落實動物可追溯要求。
(三)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150萬元
主要用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養殖環節病死豬的省級配套無害化處理補助。
嚴格資金監管
(一)嚴格資金管理。要嚴格按照《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甘財農〔2023〕80號)要求使用管理資金,屬于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實施內容,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做好資產調撥、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
(二)加快實施進度。市縣級農業農村(
畜牧獸醫)部門及省級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財政預算資金執行管理要求,切實加快項目執行和資金支付進度,及時在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填報和更新資金支付及績效目標執行情況,并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挪用,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三)規范惠民惠農財政補貼發放。各市縣農業農村(
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堅持公開透明原則,通過多種形式推進資金使用管理信息公開,做好政策內容、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受益對象等信息公開公示,認真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級防疫人員補助經費在春防、秋防工作結束后分兩次下達,確保補助經費準確、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四)強化績效考核。各地要加強項目跟蹤問效,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全面落實績效管理要求,按照項目績效評價要求,提前做好項目檔案收集、績效自評等工作。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將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來年資金安排的主要依據,對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市(州)、縣(市、區)和單位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并停止安排下年度相關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市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對本級及所轄縣項目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后,將自評結果于2026年12月18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