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農民朋友們、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綠色是農業的底色、生態是農業的底盤。為從源頭杜絕農業固體廢棄物污染,守護綠水青山的田園風光,營造干凈整潔的農村人居環境,現向全省廣大農民朋友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出如下倡議:
請科學使用回收農膜、規范回收處理
農藥包裝廢棄物。務必到正規農資門店,選購厚度不小于0.01毫米的國家標準聚乙烯地膜產品,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非標地膜,在適宜地區、適宜作物上積極推廣使用加厚高強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農膜使用者是回收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誰使用、誰回收”原則,積極清理田間地頭、道路溝渠和鐵路沿線的廢舊農膜,做到應收盡收。回收的廢舊農膜要科學合理處置,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焚燒,應就近送至廢舊農膜回收站(點)。鼓勵有條件地區建設廢舊農資回收點與農村垃圾回收站結合的回收體系。請安全合理使用
農藥,鼓勵使用大容量包裝
農藥和易降解易處置包裝材料。
農藥使用者應當及時收集
農藥包裝廢棄物并交回
農藥經營者或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不得隨意丟棄。
農藥經營者和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應當加強相關設施設備、場所的管理和維護,對收集的
農藥包裝廢棄物進行安全貯存,不得擅自傾倒、堆放、遺撒
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膜和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不僅是環保責任,更是法律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
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請廣大農民朋友和相關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要做到知法守法,主動履行回收義務,避免因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請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自覺遵守秸稈禁燒相關規定,積極采用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科學方式,實現秸稈資源化利用。廣大養殖主體要嚴格落實糞污處理主體責任,配套建設糞污收集池、儲存池、發酵池、沼氣池、堆肥場等糞污收集處理設施,做好有限空間識別,嚴格按照規范安全作業,做到糞污就地就近消納、資源化利用。中小養殖戶請主動參與糞污集中處理體系建設,不隨意排放、丟棄畜禽糞污,防止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氣等環境。養殖場(戶)及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請積極響應散煤替代政策,主動選用清潔能源。在養殖取暖、農業生產加工等環節,請優先使用沼氣、天然氣、液化氣、生物質成型燃料、電、太陽能等清潔燃料替代散煤燃燒,減少煙塵、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告別燃煤污染。
科學處置農業固體廢棄物,共同守護農業生態環境,是每位農業生產經營者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成為農業廢棄物規范處置的踐行者、農業綠色發展的推動者、美麗鄉村的建設者,用實際行動守護田園風光,讓農村天更藍、地更凈、水更清,為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貢獻力量!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6年4月23日